为进一步规范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农机(下统称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实施省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围绕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打造政府牵头、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监管新格局,建立科学、依法、公平、高效的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积极探索推进我省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有效途径和方法,为全面推进我市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提供实践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市农业局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局有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开展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局有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承担和主动配合其他科室、单位完成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相关任务。
坚持先行先试,稳步推进。抓住农资生产经营重点环节,充分试点、积累经验、树立典型、带动全局,在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
坚持机制优先,注重长效。着力解决农资市场监管体系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创新农资市场监管体制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水平。
三、工作机构
成立市农业局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李小建
副组长:陈文权、李多伦、苏德鹏、黄颖锋。
成 员:黄江棉、彭增华、朱淑萍、肖惠颜、张品华、梁泽伟、万国富、邓业生。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农业局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加快推进我市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有关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江棉兼任,副主任巫丽川、李波涛。
四、任务分工
按照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有关任务,牵头或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着力破解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瓶颈,全面推进农资和农产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1.法制科
负责局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牵头局内有关部门,配合法制等部门规范农资执法、案件立案和查处程序;规范农资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出完善农资监管法制体系、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意见和措施。
牵头制定全市种子、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种子、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体系、行业自律体系、使用监管体系等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建立和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探索建立“诚信企业榜”、不合格商品及企业“黑名单”制度,实施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等。
2.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牵头局内有关部门,配合工商等部门健全农资经营进销货台账、购销凭证、索证索票制度,提出落实意见和措施,实现农资产品经营可追溯;推进农资产品连锁经营,减少经营流通环节,降低农资经营成本。配合市信息中心等整合各监管部门的农资商品信息数据,协助解决不合格商品追溯难问题;建立和完善农资生产、经营、质量监管、价格管理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农资监管全程信息化,提升监管效能。
3.种植业管理科
牵头局内有关部门制定种子、肥料、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分析和及时通报抽检结果,提出种子、肥料、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建设及完善意见;牵头制定全市种子、肥料、农药的使用监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经营管理科
牵头局内有关部门,配合民政、工商联等推进农资行业自律体系建设,提出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企业等诚信自律意见和措施,指导制定自律规范和公约,探索建立农资行政监管与农资行业自律结合的监管新模式,实现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诚信自律。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牵头负责组织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认证农产品的监管;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农产品市场监管、检测、法制等体系建设意见及方案;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6.畜牧科
牵头制定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和使用监管等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饲料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体系、行业自律体系、使用监管体系等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协助建立和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探索建立“诚信企业榜”、不合格商品及企业“黑名单”制度,实施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等。
7、兽医科
牵头制定全市兽药、疫苗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和使用监管等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兽药、疫苗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体系、行业自律体系、使用监管体系等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协助建立和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探索建立“诚信企业榜”、不合格商品及企业“黑名单”制度,实施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等。
8、农机化办
牵头制定全市农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和使用监管等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农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体系、行业自律体系、使用监管体系等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协助建立和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探索建立“诚信企业榜”、不合格商品及企业“黑名单”制度,实施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等。
五、工作安排
根据“两建”工作部署,按照精心筹划、重点建设、全面推进、巩固提升的要求,逐步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农资市场监管新格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0月)。成立市农业局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承担强化农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的任务分工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2年10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农资行业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全市工作,同时选取南朗镇作为市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镇。
(三)试点总结阶段(2012年12月)。认真总结归纳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教训。重点总结试点工作中切实可行的综合改革举措、制度创新、建章立制、立法立规、便民服务等亮点,形成一系列推进农资产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将改革的成功经验转化为指导各地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水平。
(四)按《广东省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基础建设(2013年)、重点建设(2014年)、体系建设(2015年)、巩固提升(2016年)阶段的各项建设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发现、解决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动农资监管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试点工作。注重统筹规划,明确目标,落实任务,积累经验,加强对试点镇的工作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科室于每月11日、25日向小组办公室各报送一次工作进展,其他情况随时报送。
(三)加强督查考核。健全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各种手段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总结推广试点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