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在东莞召开座谈会研究谋划珠三角核心区确权登记颁证

来源: 浏览次数: 2014-01-01

  为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研究探讨珠三角核心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思路和举措,2014年6月13日,省农业厅在东莞市召开珠三角核心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座谈会。座谈会由省农业厅顾幸伟副厅长主持,陈华富副巡视员,经管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顺德区农业局主管领导及经管科(处)负责同志,2014年珠三角核心区列入省试点单位的负责同志共40余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珠三角各市农业部门、试点单位负责同志介绍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了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与会代表围绕珠三角核心区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普遍面临的问题,如违规改变用途的承包地是否需要确权、如何确权,如何实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股权证书有效衔接,承包农户资格如何确定,确权时点如何选择等,进行广泛深入探讨与交流。通过座谈,交流了情况,梳理了问题,启发了思路,形成了初步共识。

  省农业厅顾幸伟副厅长在座谈会上总结讲话指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尤其是珠三角核心区工作中碰到的问题都极为敏感和复杂,必须慎之又慎,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要以农民群众是否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珠三角核心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符合国家政策切合当地实际、顺应民情民意,确保确权成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

  会议强调,珠三角核心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坚持四大原则:一要尊重民意。始终站在农民群众的立场开展确权工作,重大事项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最大限度凝聚广大农民群众智慧,最大程度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依法依规。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做出具体规定。三要不翻烧饼。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普遍认可的承包现状,必须始终坚持不推倒重来,缺什么补什么进一步明晰经营权归属。四要“确地”为主。确权必须以确地为主,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都要确权确地到户;搞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采取群众普遍接受的形式确地到户,给每户农民发下承包经营权证“红宝书”,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会议要求,当前珠三角核心区要重点抓好几项工作:一是加快制定出台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启动试点工作宜早不宜迟,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各地要尽快制定出台试点方案,及早部署启动工作,并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二是加快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三是加强调查研究,问计于民。每个地级以上市选一个村进行重点调研解剖,认真梳理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四是加强宣传培训。要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宣传得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加强对业务部门、镇村干部的培训,增强各级干部做好工作的信心。